[担保]依米康(300249):2024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暨有关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3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4 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8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4,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3,000 万元;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2024年 5月 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服务”)近日与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 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1年。 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为依米康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依米康保证合同”);依米康服务委托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小担”)为主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签署《委托保证合同》;在此基础上,成都中小担为依米康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成都中小担本次保证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并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依米康服务累计提供实际担保总额为 1,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经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总额在公司为依米康服务提供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担保合同情况 (一)依米康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部新区支行 2、保证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鉴定费等)。 4、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委托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人(乙方):依米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甲方同意为乙方向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本金为 1,000万元的 1年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甲方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 (三)信用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反担保人(乙方):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丙方):依米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信用反担保范围:乙方愿意就甲方基于为丙方担保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而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保证反担保。 (1)甲方依据主合同和/或保证合同代为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主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代偿资金占用费等; (3)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咨询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 5、反担保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三年,自甲方实际代偿担保债务之日开始计算。未发生代偿但尚欠担保费的,自应付担保费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依米康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昌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2,000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为 12,209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1%。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依米康服务与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公司与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三)依米康服务与成都中小担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 (四)成都中小担与四川银行成都东部新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五)公司与成都中小担、依米康服务签署的《信用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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