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指定财务总监职责代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为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及财务工作的有序展开,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财务总监职责代行人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董事会未聘任新的财务总监期间,由公司财务副总监邱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 邱璐先生简历: 邱璐,男,中国国籍,1982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复旦大学MBA。 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审计、中骏集团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瑞德集团财务总监。2024年 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邱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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