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精工科技(00200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 2023年 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加快推动公司“碳纤维装备、碳中和(新能源)装备” 等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杭州光速晟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光速晟远)签署《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同 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光合贰期基金)份额,认缴出资比例为 9.9780%。2023年 3月 13日,公司与光速晟远等 6位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 议》。2023年 4月 7日,合伙企业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2023年 6月,光合贰期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杭州萧山国际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 50,110万元人 民币增加至60,11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出资比例由9.9780%调整至8.3181%。2023年9月,光 合贰期基金新增南京创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等有限合伙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 60,11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67,11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出资比例由 8.3181%调整至 7.4505%。 2024年 1月,光合贰期基金新增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等三位有限合伙人,原有限合伙人杭州晟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 2,210万元增加至 3,000万元,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67,110万元增加至82,700万元,公司认缴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出资比例由7.4505% 调整至 6.0459%。2024年 3月,光合贰期基金新增南通宝月湖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宝月湖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东方产业引导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三位有限合伙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82,700万元增 加至 92,200万元,公司认缴金额未发生变化,认缴出资比例由 6.0459%调整至 5.423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 照《合伙协议》的有关约定,累计缴付合伙企业出资款 3,5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款 2,000万元、二期出资款 1,500 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6月3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 3月 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 025、2023-034、2023-039、2023-069、2023-106、2024-001、2024-008的公司公告。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年4月 17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8,188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8%,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9%)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年5月 1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 持有公司的 2,73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占公司总股本的 6%)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柯桥支行,前述质押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9日、2023 年 5 月 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041、2023-057的公司公告。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 5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不超过136,548,0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4,997.3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拟投资于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 3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3年6月2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获得 深交所受理。 2023年7月 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首轮审核问询函;2023年7月20日,因财务性投资事项,公司调减募集资金 5,000万元;2023年 7月 25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并披露了首轮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对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2023 年8月25日,根据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 复内容及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 2023年9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3年10月7日,公司调减募集资金42,855万元;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并披露了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 内容进行了更新。2023年10月30日,公司调减募集资金52,842.18万元,调减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94,300.19万元(含本数),据此,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开披露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进行了调整、披露、报送。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2023年12月22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并披露了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申请文件;2024年 1月 11日,根据深交所对第三轮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 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开披露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调整、披露、报送。 2024年1月24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4年3月11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 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及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5月30日。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完成发行工作。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年 5月 13日、2023年 5月 31日、2023年 6月 28日、2023年 7月 6日、2023年 7月21日、2023年 7月 25日、2023年 9月 14日、2023年 9月 26日、2023年 10月 10日、2023年 10月 31日、2023年11月 7日、2023年 12月 22日、2024年 1月 11日、2024年 1月 25日、2024年 1月 30日、2024年 3月 18日、2024 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1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64、2023- 068、2023-074、2023-078、2023-079、2023-080、2023-081、2023-082、2023-083、2023-092、2023-098、2023-100、 2023-101、2023-105、2023-113、2023-117、2023-125、2024-002、2024-003、2024-004、2024-007、2024-009、2024-024 的公司公告。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45,516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 7,499,982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447,66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67,149,00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2024 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4-009、2024-011、2024-024、2024-026的公司公告。 5、关于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4年 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碳纤维产业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 8,958.83万元收购关联方浙江佳宝聚酯有限公司持有的精工碳材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精工碳材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4 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前述 股权的受让,精工碳材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09、2024-010、2024-016、2024-023、2024-024、2024- 025的公司公告。 6、关于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事项 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30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新疆隆炬新材料提供 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合同货款27,750万元,公司按照合 同履约进度已于2022年-2023年合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9,203.54万元(含税3.30亿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6日、2022年5月 10日、2022 年 6 月 30日、2023 年 1 月 10日、2023 年 1 月 20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1-051、2021-053、2021-063、2021-064、2022-028、2022-037、2023-008、 2023-012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7、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1年10月15日,公司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RC2109290885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和编号为 RC210929088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3.10亿元(含税)、3.40亿 元(含税),前述合同总金额合计为6.50亿元(大写:陆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国兴碳纤维 提供 4条碳纤维生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国兴 碳纤维支付的合同货款 45,410.59万元,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已于 2022年确认不含税收入 57,522.12万元(含税 6.50亿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5日、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14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1-049、2021-055、2021-071、2021-074、2022-001、2022-018、2022-029、2022-034、2022-040、2022-057、 2022-074、2022-076、2023-00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8、关于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签署了编号为GFTHX211228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80亿元(大写:陆亿捌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吉林化纤提供4条 碳纤维生产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合同项下的4条碳纤维生产线的交付工作,累计收到合同货款5.75亿元, 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已于2022年-2023年合计确认不含税收入60,176.99万元(合计含税6.80亿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1-077、2022-004、2022-007、2022-053、2022-055、 2022-070、2023-010、2023-028、2023-040、2023-042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9、关于中标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8月29日,公司中标关联方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旌)公开招标的《年产2000吨高性能PAN基碳纤维2号碳化线建设项目》。2022年9月6日,公司与浙江宝旌签署了《年产2000吨高性能PAN基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6,780万元(含税,大写:壹亿陆仟柒佰捌拾万元整),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向浙 江宝旌提供1条碳纤维生产线(不包含废气处理设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浙江宝旌支付的合同货款合计 13,004万元,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2023年确认不含税收入14,849.56万元(含税16,780万元)。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3日、2023年6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2-046、2022-050、2022-051、2022-054、 2023-075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10、关于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事项 2023年 9月 26日,公司与国兴碳纤维签署了编号为 GX23092602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11.50亿元(大写:壹拾壹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四期向国兴碳纤维提供 8条碳纤维生产线。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吉林国兴支付的合同货款 17,000 万元,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 2023年确认不含税收入 13,452.35万元,2024年 1-6月确认不含税收入 21,901.63万元,合计确认不含税收入 35,353.98万元(合计含税39,950.0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年 9月 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 099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11、关于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事项 2023年 12月 26日,公司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签署了编号为DHTXW-2023-D-001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5.50亿元(大写:伍亿伍仟万元整,含税)。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分二 期向东华能源提供纺丝线和碳化线设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东华能源支付的合同货款 4,230万元,2024年 1-6月确认不含税收入6,152.21万元(含税6,952.0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3-126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12、关于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年产15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5万吨主工艺装备JPET50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 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新材料)签署了《建信新材料年产 15万吨绿色再生 新材料项目一期 5万吨主工艺装置 JPET50 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合同暂估总价为 3.20 亿元人民币(含税,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最终合同总价以项目完成后的决算价格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已收到建信新材料支付的合同货款合计 16,000万元,公司按照合同履约进度 2023年确认不含税收入 471.50万元,2024 年 1-6月确认不含税收入 13,644.46万元,合计确认不含税收入 14,115.96万元(合计含税 15,918.24万元),合同正在 履行中。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3年 12月 14日、2023年 12月 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23-120、2023-121、2023-122、2023-127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国君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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