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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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9:01: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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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吉大正元: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
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60
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27.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009.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5,818.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0]417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3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年 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39,127股,每股发行价为 15.7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87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 8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7,890.8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2月 20日到账。此外,公司本次相关发行费不含税金额 307.38万元(含前述承销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3]5368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 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08,277,000.00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485,264,168.68 |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 50,096,083.26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10,013.68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 11,980,531.19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34,983,348.83 |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年 3月 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8,528.7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28.77万元;
(2)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3,516.81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317.7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为1,197.0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本年度净额为 26.5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6月 30日余额为 3,498.33万元。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79,708,685.17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77,758,314.48 |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 3,029,659.58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4,551.19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 945,063.39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102,890,882.89 |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472.8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472.8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为 94.0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本年度净额为 93.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6月 30日余额为 10,289.09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 12月 28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0943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 12月 28日,公司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
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在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9101880008741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 6月 28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
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12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12月 26日,公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和
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90010461070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合计 137,874,231.72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1. 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 0126011000009432 | 199.2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35910188000874141 | 2,283.01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 0126011000012941 | 1,016.12 |
合 计 | | 3,498.33 |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431900104610708 | 10,289.09 |
合 计 | | 10,289.09 |
三、 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 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3,516.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共计人民币 7,472.8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表 1:
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827.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75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516.81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0.00%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
术研究项目 | 否 | 17,088.79 | 17,670.79 | 199.46 | 17,278.79 | 97.78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
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1,847.77 | 22,368.77 | 84.86 | 21,923.33 | 98.01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
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6,881.53 | 6,881.53 | 33.43 | 4,314.70 | 62.70 | 2024年 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45,818.09 | 46,921.09 | 317.75 | 43,516.81 | 92.7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 45,818.09 | 46,921.09 | 317.75 | 43,516.81 | 92.7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2021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购置北京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 | | | | | | | | | |
施地点变更情况 | 地点的议案》,“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和“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北京中关
村科技园”变更为“新首钢商务区——中海 658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9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2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2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
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3年 5月 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 5月 22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的角度出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服
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 46,921.09万元,募投项目投资额不变,增加部分来源
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孳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5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 2021年 3月 8日,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已先期投入 40,550,972.30元,新一代应用安全支平合设项目已先期入 44,355,764.38
元,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 380,943.42元,合计已先期投入 85,287,680.10元。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 1月 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7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分
别办理了单位协定存款,对超出基本留存余额 50万元的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其中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
行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35%-1.90%,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35%-1.51%。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4,983,348.83元,存放于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万元,系未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18.09万元。
附表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970.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72.87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72.87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0.00%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663.49 | 17,663.49 | 7,472.87 | 7,472.87 | 4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 17,663.49 | 17,663.49 | 7,472.87 | 7,472.87 | 42.3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 不适用 | | | | | | | | | |
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暂未使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 1月 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7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年 4月 3日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大运村支行
购买了 21天结构性存款 4,000万元,年利率为 2.65%,于 2024年 4月 24日到期,收回利息 60,986.30元;公司于 2024年 5月 6日在招商
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大运村支行购买了 24天结构性存款 5,000万元,年利率为 2.30%,于 2024年 5月 30日到期,收回利息 75,616.44元;
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大运村支行购买了 22天结构性存款 5,000万元,年利率为 2.10%,于 2024年 6月 28日
到期,收回利息 63,287.67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2,890,882.8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7,970.87万元,系未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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