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3002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 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发行人”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就拓尔思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7日、2023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其中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个月,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个月,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仍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审议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前述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苏 黄亚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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