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 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4万股;公司因未达到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584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624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416,000股减少至 103,169,7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3,416,000.00元变更为103,169,760.00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9918 邮政编码:201615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泾路470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履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邮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时间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申报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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