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9:36:15 中财网
原标题: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8月 9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
月 9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号公司本
部 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宏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1,127,442,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15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755,341,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418人,代表股份 372,101,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00%。(注:全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分别计算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9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
份共 372,136,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1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3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18人,代表股份 372,101,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0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
以下三项提案,各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部分议案表决意见比例加总数不是 100%,均为分别计算占比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票)755,341,64200
网络投票股数(票)371,603,887432,32064,900
合 计1,126,945,529432,32064,9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590.03830.005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371,638,787432,32064,9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99.86640.11620.0174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341,6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371,492,863369,624238,620
合 计1,126,834,505369,624238,62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610.03280.02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371,527,763369,624238,62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99.83660.09930.0641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341,6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371,226,161778,64696,300
合 计1,126,567,803778,64696,3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2240.06910.0085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杨学林
3、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4、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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