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9:36:18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莱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8月 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年 8月 9日上午 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1)

2、审议通过《关于召集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 8月 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8月 26日(星期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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