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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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9:46: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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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
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8月 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号万象城 V2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50,691,46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88.409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人,出席 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胡兴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雪娟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33,059,479 | 97.2902 | 17,624,785 | 2.7086 | 7,200 | 0.0012 |
2、 议案名称:《关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34,012,979 | 97.4368 | 16,671,285 | 2.5620 | 7,200 | 0.0012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34,038,408 | 97.4407 | 16,645,856 | 2.5581 | 7,200 | 0.0012 |
4、 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50,565,005 | 99.9805 | 92,759 | 0.0142 | 33,700 | 0.0053 |
5、 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50,564,405 | 99.9804 | 92,259 | 0.0141 | 34,800 | 0.0055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 是否
当选 |
6.01 | 关于选举王耀海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8,553,827 | 99.6714 | 是 |
6.02 | 关于选举马秀慧女士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4,805,796 | 99.0954 | 是 |
6.03 | 关于选举马志伟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4,269,383 | 99.0130 | 是 |
6.04 | 关于选举许斌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8,537,207 | 99.6689 | 是 |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 是否
当选 |
7.01 | 关于选举卢生江先生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8,902,681 | 99.7250 | 是 |
7.02 | 关于选举陈威如先生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649,147,962 | 99.7627 | 是 |
7.03 | 关于选举蒋炯文先生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650,429,898 | 99.9598 | 是 |
8.00、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 是否
当选 |
8.01 | 关于选举胡会芳女士
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650,397,699 | 99.9548 | 是 |
| 议案 | | | |
8.02 | 关于选举黄钰昌先生
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 647,111,579 | 99.4498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欧普
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44,165,243 | 71.4680 | 17,624,785 | 28.5203 | 7,200 | 0.0117 |
2 | 《关于<欧普
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45,118,743 | 73.0109 | 16,671,285 | 26.9773 | 7,200 | 0.0118 |
3 |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 | 45,144,172 | 73.0520 | 16,645,856 | 26.9362 | 7,200 | 0.0118 |
4 | 《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
案》 | 61,670,769 | 99.7953 | 92,759 | 0.1501 | 33,700 | 0.0546 |
5 | 《关于第五届
监事会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
案》 | 61,670,169 | 99.7943 | 92,259 | 0.1492 | 34,800 | 0.0565 |
6.01 | 关于选举王耀
海先生为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59,659,591 | 96.5408 | | | | |
6.02 | 关于选举马秀
慧女士为非独 | 55,911,560 | 90.4758 | | | | |
| 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6.03 | 关于选举马志
伟先生为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55,375,147 | 89.6078 | | | | |
6.04 | 关于选举许斌
先生为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 59,642,971 | 96.5139 | | | | |
7.01 | 关于选举卢生
江先生为独立
董事的议案 | 60,008,445 | 97.1053 | | | | |
7.02 | 关于选举陈威
如先生为独立
董事的议案 | 60,253,726 | 97.5023 | | | | |
7.03 | 关于选举蒋炯
文先生为独立
董事的议案 | 61,535,662 | 99.5767 |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 1、2、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拟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3、 议案 1、2、3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卢生江先生作为征集人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对前述议案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5日披露的《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编号:2024-044)。在征集期间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4、 议案 1、2、3、4、5、6、7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 议案 6、7、8涉及选举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和监事 2名,候选人全部当选,其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秋乐、说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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