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001314):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次元之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次元之造”)为公司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 6,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数码”)增资、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次元之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511.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89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68.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 6 日出具 XYZH/2023SZAA5B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业务规划,公司于2024年8月 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次元之造为公司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标准有所提高,同时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原先设计的部分软硬件设备已不适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因此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拟增加部分“建安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减少部分“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同时针对“软硬件设备购置费”中的细项金额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 此外,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建安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工程项目明细进行合理调整,各工程项目明细的金额以实际竣工决算情况为准;在“软硬件设备购置费”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内对部分项目设备明细进行合理调整,调整设备的具体名称、品牌、数量和价格以实际成交情况为准。本次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总体投资概况
2、软硬件设备购置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向亿道数码增资、使用2,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次元之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一)亿道数码基本情况 1. 亿道数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亿道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42129148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张治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公司股东:亿道信息100%持股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1501(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生产与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亿道数码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次元之造基本情况 1、次元之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次元之造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7173184Y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马保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股东: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持有的次元之造 100%股权,次元之造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15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码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电脑、移动终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电子商务(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网络文化活动策划。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次元之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亿道数码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次元之造将根据董事会授权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次元之造、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另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后,尽快将本次增资款项转入亿道数码和次元之造的募集资金专户,款项只能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亿道数码、次元之造将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符合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 8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次元之造,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对亿道数码、次元之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次元之造,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对亿道数码、次元之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对次元之造和亿道数码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坪山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次元之造,对亿道数码、次元之造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以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此项行为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以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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