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6:35:36 中财网
原标题:铂科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议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姚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3.02选举邹昭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非累积投 票议案  
4.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11”
2.投票简称为“铂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6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8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 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1.01选举杜江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2选举郭雄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3选举罗志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4选举阮佳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伊志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谢春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姚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3.02选举邹昭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4.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 案》   
6.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 效,不填表示弃权。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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