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605258):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 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257号)的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56元。截至 2020年 11月 2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84,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46,745,6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0,027,059.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547,340.9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11月 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4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8,075,758.94元,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7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20,000,000.00元理财产品。2024年1-6月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36,236.6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072,113.06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 2020年 11月 30日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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