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60525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2日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年 8月 1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玲珠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8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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