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002145):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5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说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国锋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李建浔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卓曙虹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的辞职致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下属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及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苏晓华女士、张龙清先生、郑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苏晓华女士、张龙清先生、郑伯全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伯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如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晓华女士、张龙清先生、郑伯全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苏晓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张龙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郑伯全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调整前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1、苏晓华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战略与创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历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企业管理系副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省创意经济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苏晓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苏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张龙清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副处长、海南巨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润金服(海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蓝投资(三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龙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张龙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郑伯全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省燃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广东广物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主管、监察主管;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财务负责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总账会计、机关工会经审委委员。现任广州美术学院计划财务处高级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郑伯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郑伯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伯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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