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何志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股东何志钊计划于 2024年 8月 2日至 2024年 11月 1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4%,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1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何志钊出具的《关于股东何志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志钊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1.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 104,900,69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7,700股后的股本 104,672,99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已于 2024年 5月 29日实施完毕。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总股本 146,769,897股为计算基数,下同。 2.根据公司于 2024年 8月 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39,989股。因此,本公告中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以总股本 142,629,908股为计算基础,下同。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何志钊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何志钊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何志钊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何志钊出具的《关于股东何志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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