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8:21:05 中财网
原标题:星辉环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28,1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253.16万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86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4,504.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9,418.53
回购股份9,990.25
补充流动资金116,000.0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0,723.6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176.65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05,291.9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84.7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5,408.7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20,218.53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5,190.25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6,176.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账户名开户行账户号余额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658775259561214.90
2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市分行440501650901000011851.95
序号账户名开户行账户号余额
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分行634151095618.80
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1569259388880810.31
5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39168010010007481238.78
-合计--884.74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105,291.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余额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8,350.00
2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0,638.64
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48,924.98
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7,378.29
-合计-105,291.9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计划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37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9,617.92万元。

原计划用于上述建设内容的剩余募集资金26,739.38万元,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9,114.95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190.25       
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5,408.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739.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9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30万吨聚苯新 材料生产项目二期 工程56,357.3029,617.92200.0029,418.5399.33%2022年11月 01日11.7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357.3029,617.92200.0029,418.53----11.77----
募投项目调整后剩 余募集资金(注)--26,739.38-------
超募资金投向          
回购股份9,990.259,990.259,990.259,990.2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 募资金68,514.2468,514.24-------
补充流动资金--116,000.00116,000.0025,000.00116,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94,504.49194,504.4934,990.25125,990.25----------
合计--250,861.79250,861.7935,190.25155,408.78----11.77----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 计划进度、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报告期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未能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公司超募资金194,504.49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7日、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10,000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381,172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 3、其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 计划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37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9,617.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087.8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293.09万元,共计16,380.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进行调整。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截至结项时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992.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截止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6,176.65万元,其中884.74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05,291.91万元用于购买现金 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 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 (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 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注:原计划用于“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
程序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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