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8:26:00 中财网
原标题:新洁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8月 2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8月 28日至 2024年 8月 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5111新洁能2024/8/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 8月 26日下午 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 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 8月 26日(9:00-15:3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号新洁能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 6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81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
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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