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间接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基本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江苏淮安国信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热电”)为节约新建燃煤背压机组项目投资成本,拟与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淮安生物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购买其可利旧资产,资产评估价格 4,938.74万元(含税)。 淮安热电是我公司间接控股的公司,国信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淮安生物质是国信集团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淮安热电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进、翟军、丁旭春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淮安市淮安区工业园区纬二路与经十八路交界 法定代表人:高宏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3792331886H 主营业务:生物能发电;热力供应;秸杆收购;自用设备维修(压 力容器除外);灰渣销售;供热管网建设。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 8,548.01万元,净利润 -1,113.68万元;截至 2023年末,总资产 13,317.78万元,净资产 -6,368.98万元(经审计)。 控股股东: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该公司 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 淮安生物质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 物 、部分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 2.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3.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1,170.90万元。 4.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4,938.74万元(含税)。其中,房屋建 筑物 1,258.16万元、构筑物 234.79万元、机器设备 1,052.68万元、土地使用权 2,393.11万元。 5.评估价值较其账面价值增值 3,767.84万元,增值率 321.79%。 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资产经济使用年限,账面计提了减值准备;土地购买价格较低,近年来土地交易价格增长。 6.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评估基准日:2023年 8月 31日 8.评估方法: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设备均采用成本 法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国信淮 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3]第 509号)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资产评估值 4,938.74万元,定价合理、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4,938.7400万元(经批准的资产评估价值)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付款安排:双方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 7日内,淮安热电预先支 付资产转让总价款的 30%,即 1,481.622万元;在不动产权证书变更完成后 10日内支付剩余的 70%,即 3,457.118万元。 5.生效条件:签订后生效。 6.过户时间:完成不动产登记变更之日起 30天内,双方办理资 产交接手续。淮安生物质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变更为淮安热电持有,即表示全部土地、房屋产权已实际交给淮安热电。供热管网、化水等其他转让的设备,在生物质机组停产后 1个月内,办理资产转移交接手续,正式移交给淮安热电。 六、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1.淮安生物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返租已转让给淮安热电的 部分房屋或设施,淮安热电将给予积极配合。 2.淮安生物质承诺在淮安热电燃煤背压机组项目建成投产、不再 需要淮安生物质设备继续供热后,在合理期限内拆除清理所有不在转让资产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拆除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淮安生物质承担。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涉及到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下属部分生物质企业员工由淮安热电通过内部招聘方式聘用。 七、购买资产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淮安热电向淮安生物质购买可利旧资产,是为了节约新建燃 煤背压机组项目投资成本,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淮安生物质已发生关联交易 1909.15 万元,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55,230.39万元。 九、备查文件 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3]第 509号); 4. 资产转让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