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605365):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3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1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20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73,875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8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88元/股,因已实际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 2022年度现金红利 0.30元/股(含税)、2023年度现金红利 0.32元/股(含税),已实际向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 2023年度现金红利 0.32元/股(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 -V=8.18-(0.30+0.32)=7.56元/股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0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仍需为正数。 (2)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 -V=7.88-0.32=7.56元/股 0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仍需为正数。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计算,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874,495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 502,474,375股将变更为 501,30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02,474,375.00 元变更为501,300,5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号 2、申报期间:2024年 8月 13日至 2024年 9月 27日(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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