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2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5,616,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5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5,192,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2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人,代表股份共计424,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6,696,0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271,4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424,5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536,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5%;反对7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5,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6%;反对7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7%;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章杰、章昊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