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4-07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豫光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887号文同意注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豫光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96”。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年 8月 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手或 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71,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21,3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豫光金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4年 8月 12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豫光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豫光转债本次发行 71,000.00万元(71.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4年8月 12日(T日)。 二、 发行结果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豫光转债发行总额为 71,0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豫光转债为 420,384,000元(420,384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9.21%。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豫光转债为 289,616,000元(289,616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79%,网上中签率为 0.00408851%。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 7,104,325户,有效申购数量为 7,083,650,559手,即 7,083,650,559,000 元,配号总数为7,083,650,559个,起讫号码为 100,000,000,000-107,083,650,558。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4年 8月 13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4年 8月 1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手(即 1,000元)豫光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本次发行的豫光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 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 2024年 8月 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慧玲 联系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0391-6665836 联系电话: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号星立方大厦 B栋 3楼 发行咨询电话: 021-55800206、021-6567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8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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