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300775):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9:30:51 中财网
原标题:三角防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300775 证券简称: 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 2024-065
债券代码: 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
关规定,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
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列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
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
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9:30-12:00,
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证券部办
公室。

3.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样式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样式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
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
,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或传真请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① 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
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710089(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② 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29-81662208。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
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自然人股
东须签字),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5.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家骏
电话:029-81660637
传真:029-81662208
通讯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710089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5
2.投票简称:三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代
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请在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