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甲科技(835857):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0日,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回购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8月9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34,009股,使用资金总额1,659,782.9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和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结果 1、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资金使用完毕。 2、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具体情形 根据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1.2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 3、本次回购的实际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5月9日开始,至2024年8月9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1.2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9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97元/股,自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6月28日起生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不涉及送转股,无需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其中: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公司股份 237,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比例为31.68%,最高成交价为3.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30,440.1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后)上限的24.53%。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公司股份 29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39.52%,最高成交价为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29,342.7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后)上限的31.21%。 截止2024年8月9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4,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71.20%,最高成交价为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59,782.9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后)上限的55.74%。 4、除权益分派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3、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对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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