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迦南智能(300880):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迦南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0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恩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章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3 第六节重要事项....................................................................................................................................................2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将注册资本变更如下: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19.616万元,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18.7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年3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 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充电及储能设备及物联网模组等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致力打造全球低碳、零碳和负碳的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矢志成为一家客户信赖、持续发展、面向全球的公众型科技企业。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公司主要研发、生产、销售:(1)智能电表,包括单相智能电表、三相智能电表,单相智能电表主要用于居民用电、照明用电,三相智能电表主要应用于工商业企业等大型用电单位; (2)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包括集中器、采集器、专变终端、融合终端等,集中器、融合终端用于收集各采集器或智能电表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主站或手持设备进行数据交换,采集器用于采集多个或单个智能电表的电能信息,并可与集中器交换数据,专变采集终端对专变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可以实现智能电表数据的采集、电能计量设备工况和供电电能质量监测,以及客户用电负荷和电能量的监控,并对采集数据进行管理和双向传输; (3)充电及储能设备:充电设备主要包括直流超、快充设备,涵盖一体式和群充群控式全系列产品,满足电动汽车各类场景快速充电的需求。储能设备采用电化学储能,主要为用户侧储能系统,用于商业、工业及超、快充充电站等场合。 (4)物联网模组,包括通信单元、传感器组件等,应用于物联网终端的通信与数据采集。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稳定的业务模式,并在目前模式下不断拓展客户需求,开展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工作。随着电力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旨在立足于能源电力行业,围绕国家电网倡导的电力物联网新思路,着力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9,040,189.50元,同比增长5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118,463,660.34元,同比增长69.38%,报告期内主要业绩同比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下:一是主要客户需求计划稳中有升。主要客户每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所采购的设备应用于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设备周期轮换、用户新增以及为实现产品网络化、智能化所实施的产品升级换代;二是公司坚持围绕客户需求,适应市场形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开发具有技术前瞻性的符合主要客户功能需求的新产品并进行推广应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成效;三是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和新技术发展趋势,研发符合海外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的智能电能表技术方案。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多个省级技术创新与研发平台,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宁波市工程技术中心,是国际DLMS协会、国际STS协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智能量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成员。 基于多年的研发、技术的经验积累,公司在智能电表领域建立了体系化的技术标准和人才结构,基于标准化、模块化、平台化的可重用与快速迭代开发思路,根据市场需求,快速、高效、高质量的推出新产品,并不断拓展技术应用领域。在能源计量与管理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核心技术,并快速实现成果转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引进了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资深委员为核心的技术团队,为公司高起点、高标准、精准、快速研发适应市场需求新一代充电、储能设备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公司已成功研发出新一代“高防护、长寿命、高可靠”的新能源汽车超级快充设备及核心控制部件,并取得了国内及欧洲标准认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5项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64项,取得了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证书和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证书,参与36项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和4项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1项。 公司研发环境与设施齐全,建成了元器件可靠性实验室、产品可靠性实验室,包括功能试验、EMC试验、环境试验、电气性能试验、模拟运行试验等设备设施。通过了CNAS国际互认实验室能力验证并取得证书。 (二)智能制造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电能表制造经验基础上,通过广泛的调研,设计并建成了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台智能电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的迦南智能工业园区。项目采用多种物联网技术,构建信息化中台MOM系统(制造运营系统),集成了MES、CRM、SRM等功能,与ERP、OA、WMS等系统进行对接,并与全链数字能源平台对接,将生产制造、人流、物流、车流、能源流、环境与用电安全等全面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互联互通,满足工业4.0、柔性生产和“双碳”节能需求。成为行业内最先进的智能制造系统之一,通过了“宁波市数字化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验收。 (三)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等要求对产品设计、生产和服务进行全过程控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此外,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001-2017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拥有CPA、CE、KEMA、DLMS和STS等国内外权威认证证书。 (四)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建成了稳定的营销网络,建立了以“技术先行、服务至上”为原则的工作理念,将技术和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得到用户的高度认可。公司以遍布全国的营销服务中心为载体,与客户建立了高效的沟通机制,专注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聚焦,全面服务客户,从而赢得客户信赖。同时,通过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和信息收集,及时掌握行业新产品发展趋势,并与公司研发优势相融合,形成产品研发的快速响应能力。 (五)团队和机制优势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保障重大信息披露透明,依法运作、诚实守信。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优秀的企业文化,通过完善的人才机制,在技术领域和管理领域均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团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在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市场、行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中,我们守土有责,牢牢把控经营风险,坚持把风险控制作为 公司之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管控体系,筑牢发展经营堤坝,促进公司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未来公 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有: 1、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产品,主要客户集中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业务发展同两 大电网公司的电力投资规模、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影响较大。 应对措施:一是通过产品创新升级、品质提升、服务提高等,提高产品知名度;二是引进高端制造人才、研发人才、 营销人才,提高精益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开发新产品,提高国网、南网业务份额;三是深入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利用 公司现有的海外研发和销售资源,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海外市场份额。 2、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在充电及储能设备等新产品的研发、推广中,存在技术快速迭代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上述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产品的通用性、先进性、复用性、经济性、可扩展性,以适 应市场的变化,减少新产品开发推广的风险。 3、资本不足风险 公司在充电及储能等业务的拓展过程中,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从而带来资本不足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金融机构信贷、引入投资者等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二是提高业务盈利能力,增加净资产。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为11元(因权益分派调整后8.42元/份)。以2021年12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授予29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2022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2、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8名激励对象授予24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245万股调整为294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35万股调整为42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元/股调整为8.92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归属及相关手续,1,157,76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8、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9、2024年2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归属及相关手续,991,56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排放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环保设备运行良好。报 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社会承担力所能及的义务,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1)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投资者都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接待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专线、互动易平台、公司官网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严格执行。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坚持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保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赢得投资者的信赖,赢得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关注职工的需求。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重视员工的未来职业发展规划,通过多种方式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利益,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重视人才培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在与供应商交易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注重与供应商相互促进共同成长,通过双方在技术、质量、服务上的互相交流与学习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与进步;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是公司的一贯追求,通过持续技术创新来满足客户的需求,通过加强产品质量和提供更满意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4)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生产经营,积极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公司生产特点,实行了各部门安全生产包干责任制,成立了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并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奖惩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公司制定有《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每年都会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执行。新员工上岗前均接受“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公司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再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