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8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7号文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9.7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39.82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 2,295.19万元后,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8月 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慈溪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为:376678429299)人民币 30,144.63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65.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79.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 8月 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70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7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385.51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年产 350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在结项后尽快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年产 350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2,751.71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 729.88万元,资金来源于银行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3,240.42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 142.41万元,资金来源于银行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 2,000.00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长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时延长项目的建设期;对“年产 350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延期。变更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 711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 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 677号”。 2、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 “年产 350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2年 6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2年 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原来的“迦南智能”,变更为“迦南智能、杭州分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二)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 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 677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 677号”。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 1-6月 编制单位: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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