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20:20:53 中财网
原标题:汉维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汉维科技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50元/股,发行股数为 15,572,134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1,218,871.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8,956,280.29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92,262,590.71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汇入汉维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732,841.9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486,029.06元。截至2022年12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8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报告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92,262,590.71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7,835,547.73
3、本年度募集资金减少项82,629,947.54
募集资金投入13,629,935.71
其中:年产 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建设 项目13,629,935.71
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0.00
支付发行费用0.00
银行手续费11.83
委托理财69,000,000.00
4、本年度募集资金增加项64,366,697.66
利息收益46,781.23
投资收益319,916.43
委托理财转回64,000,000.00
5、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163,793.1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常平支行7699040431108886,163,793.10
合计-6,163,793.10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63,793.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2万吨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建设情况正按进度进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36,074,200.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ZC10067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名 称委托理 财产品产品名称委托理 财金额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收益 类型预计年 化收益
 类型 (万元)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涨两层区间 60天结构性存款1,0002024年1月 5日2024年3月 5日浮动 收益2.45%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涨两层区间 94天结构性存款7002024年1月 5日2024年4月 8日浮动 收益2.45%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跌两层区间 62天结构性存款1,0002024年3月 12日2024年5月 13日浮动 收益2.45%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涨两层区间 92天结构性存款1,4002024年3月 20日2024年6月 20日浮动 收益2.45%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跌两层区间 32天结构性存款8002024年5月 16日2024年6月 17日浮动 收益2.25%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跌两层区间 94天结构性存款1,0002024年6月 21日2024年9月 23日浮动 收益2.25%
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银行理财 产品招商银行点金系 列看跌两层区间 30天结构性存款1,0002024年6月 25日2024年8月 1日浮动 收益2.20%

2023年1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8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8,748.6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2.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17.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环保助 剂生产建设项目8,748.601,362.996,317.8672.22%2024年10 月31日不适用
合计-8,748.601,362.996,317.86----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 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由于公司募投用地招拍挂等流程、相关部门审批募投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耗时较 长,加上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实际开工时间为2022年3月,远晚于备案原计 划开工时间2020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与此相关的其它建设内容开展均有所 推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 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 长至2024年3月31日。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竣工验收过程较长,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 司无法如期开展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4年3月31日投产。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建筑主体已经竣工,正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各项 手续,设备工艺前期的验证也已经完成,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即可以进行设备的安装联 机调试工作。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
 障募集资金、施工过程以及设备运行安全。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在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设备安装及联机试产的安全要求及实 施进度,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正式投产时间延长至2024 年10月31日。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 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 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
 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36,074,200.00元为公司自有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ZC10067号)。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 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0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8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 币20,000,000.00元。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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