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30054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6:35:53 中财网
原标题:蜀道装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蜀道装备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谦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宇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0次,蜀道装备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2年 11月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不适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3月2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股份买卖等方面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承诺不适用
3.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 号2020-080)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9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0号),因中金公司作 为某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 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4年1月22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号),因
报告事项说明
 某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相关 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4年4月2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77 号),因中金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 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员工曾存在 买卖股票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4、2024年4月3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 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97号),因中金公司在自营和 投顾业务、场外期权业务、子公司业务 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 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5、2024年5月1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17 号),因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 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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