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6:35:53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博云: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朱怀清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怀清 于北方 孙 军

2024年 8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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