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30125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年 5月 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2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 1-6月,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 6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3年 7月 18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1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超募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并已将剩余合计利息收入人民币230,464.14元(为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转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新昌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继续使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3年 7月 18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0万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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