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哈空调(600202):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7:36:00 中财网
原标题: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02 公司简称:哈空调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01,965.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1,417,202.8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20,319,168.3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38,334.067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33,406.7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06%,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哈空调600202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临战张丽美
电话0451-846445210451-84644521
办公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 集中区滇池街7号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 集中区滇池街7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782,578,087.962,936,798,895.80-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839,338,217.68830,654,091.331.0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708,570,424.26701,433,765.73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8,901,965.4315,611,022.79-4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619,667.947,410,199.72-14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52,041,311.3115,844,113.60-428.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071.91减少0.8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2320.0407-43.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2320.0407-43.00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32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法 人34.03130,449,3850冻结106,938,500
周爽未知3.7314,285,79000
张寿清未知1.455,550,17400
刘锦英未知1.385,294,20000
沈利冰未知0.873,352,60000
薛继珍未知0.783,000,00000
张远航未知0.632,410,00000
曾强未知0.622,381,29200
张鑫未知0.522,000,00000
卢文亚未知0.401,542,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控股股 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 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