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继峰股份(603997):继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7:36:08 中财网
原标题: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97 公司简称:继峰股份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继峰股份60399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杰潘阿斌
电话0574-861637010574-86163701
办公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19,682,209,653.5317,952,110,633.54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85,504,165.174,101,237,010.3128.8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1,006,433,019.8010,435,773,496.52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44,456.4782,441,913.64-3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26,989,299.94105,071,299.81-74.3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67,510.38284,391,513.6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2.32减少1.1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7-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7-42.86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63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21.27269,256,5970质押138,000,000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东证继涵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6.18204,904,47900
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境外法人11.60146,880,0000质押89,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 合其他2.1927,750,00012,256,974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 五组合其他1.5519,609,3003,803,888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 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818,800,00010,143,70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0813,614,5405,118,343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 零五组合其他1.0413,185,943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汇智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413,161,655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112,816,9741,437,02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 10名股东中的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 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 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     

 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其余股东,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是否是一致行动 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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