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华股份(603182):嘉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嘉华股份:嘉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82 公司简称:嘉华股份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效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乃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乃雨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减少及期末未到结算周期,应付货款大幅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大豆蛋白及相关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子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大类下“C1392豆制品制造”子类目。 近年来,随着食品工业迅速发展和国民健康消费趋势引领,以及现代零售商和冷链物流建设的加强,消费者饮食结构正逐渐改变,产品的健康性、安全性、便利性等多样化、精细化要求被愈加重视,食品工业发展及饮食习惯的改变使肉类定制品、预制品、休闲食品、植物肉及速冻食品等大豆蛋白相关产业链产品的消耗量持续增长。作为植物蛋白的主要产品种类,大豆蛋白因其较好的营养性及功能性广泛应用于肉制品、休闲豆制品、乳制品、营养制品、火锅料、烘焙制品、宠物食品等多个领域,长期市场发展前景及增长潜力依旧乐观,全球市场规模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目前,外部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大豆蛋白行业各企业普遍承压,经营形式较为严峻,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生产及销售虽保持增长但产品价格进入竞争性降价周期,利润空间持续压缩。行业中大型企业更加注重精细化、专业化发展,行业格局持续优化。 (二) 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产品的大豆深加工企业,拥有二十余年的大豆深加工研发和生产经验。大豆蛋白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众多优秀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规模和出口额均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以大豆蛋白产品为基础,在持续提高产品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的同时,实现了大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大豆蛋白的清洁化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从大豆收储、低温食用豆粕加工和大豆油提炼到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研发、生产、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坚持以科技促发展,持续进行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品质,致力于成为以大豆蛋白系列产品为基础,以持续拓展大豆蛋白应用领域、强化大豆深加工产业链条为未来发展动力的大豆深加工企业。 (三)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拉丝蛋白、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及低温食用豆粕等,主要产品大豆蛋白除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外,还具有多种功能特性,如凝胶性、吸水性、吸油性、溶解性、起泡性、分散性等,广泛应用于肉制品、休闲豆制品、乳制品、营养制品、火锅料、烘焙制品、宠物食品等多个领域。 (四) 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此外还有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公司制订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的采购程序、供应商选择、品质控制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源头开始保障产品质量。 (1)采购计划制定 公司通过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季节性变化、产品的季节性销量、原材料的用量需求等关键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在确保满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安全库存量的前提下,合理预计所需的采购量。 采购量确定以后,公司根据当月原材料市场状况以及现货/期货市场价格进行分析,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合格供应商准入评价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分级差异化管理,由负责部门组织三定(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定供应商,定品牌)小组,对供方的原辅料以业绩评价、价格评价、现场评价、样品检验和质量保证能力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来筛选和评价合格供应商,并根据不同综合评分确定不同供应商等级,后续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动态管理。 (3)原材料验收及入库 公司原材料采购入库、验收由仓库保管员和品控部负责。采购产品到厂后,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发货清单及采购订单核对到货数量、标签信息、原产地证明、清真标示并检查运输车辆卫生状况(防护良好、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非清真、转基因等物品混运),随后通知品控部进行验收后组织卸货。品控部根据检验要求对供应商资质、随车检测报告等进行核对,同时对原料感官、水分、蛋白、非转基因等指标项目严格抽样、检测,验收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完成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公司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生产由蛋白生产技术部负责,低温食用豆粕和大豆油由油脂生产技术部负责,蛋白生产技术部和油脂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并对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控制和设备运行等进行全面管理,各生产车间负责具体生产工作。 公司采用生产计划及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生产。对于低温食用豆粕,公司主要采用生产计划方式,制定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同时保持适度柔性,以充分满足大豆蛋白生产需求;对于大豆蛋白及大豆膳食纤维,公司依据客户订单及交货时间安排制定月计划及周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并保证按时交货。另外,对于一些通用型号产品,公司会少量生产提前备货。 3、销售模式 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境外市场,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往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利于公司快速扩展国际市场。公司按照客户是否为大豆蛋白等产品终端用户将客户划分为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公司经销客户主要为境内外食品、营养品行业的贸易、供应链相关企业。 (五)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立以来,始终秉承责任、和谐、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专注于大豆蛋白及相关大豆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方位锻造竞争力及影响力,在大豆分离蛋白行业内处于第一梯队,拥有品牌、经营渠道、产品研发、质量管控、生产工艺、企业规模及产业链延伸等多方面的优势。公司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 ”、 “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大豆蛋白领域,嘉华(SINOGLORY)品牌已打造成为大豆蛋白行业国内外知名品牌。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产和工艺优势 在上世纪90年代,公司创始团队便投身于大豆蛋白生产研发领域,历经二十余年的耕耘和探索,积累了成熟的大豆蛋白生产工艺和技术,通过不断改进和提高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生产工艺方面,公司不断创新和改进:通过柔性组合生物酶改性、闪蒸脱腥等食品加工技术,有针对性地改善大豆分离蛋白产品的凝胶、乳化、速溶等功能特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休闲食品、素食食品、火锅食品、饮料制品、营养制品等领域;通过沼气池等方式,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豆清水进一步处理,产生的能量用做生产供热或供电,实现了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通过新型闪蒸干燥技术生产出食用大豆膳食纤维,为副产物高值化综合利用开辟了新的途径。 生产设备方面,公司基于大量尝试和经验积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自主化改进和订制化零部件设计等途径,不断提高设备关键组件的精度、能力、强度及适用性,并不断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二)品牌及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出口至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嘉华品牌(SINOGLORY)为国际大豆蛋白市场的知名品牌,市场口碑良好。凭借多年来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和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公司赢得了国内外众多优秀食品加工企业和经销商的信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势明显。 同时,公司与大型食品生产商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有助于公司更好了解下游市场需求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实现技术迭代和新产品开发。 (三)产业链延伸及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致力于不断提高大豆全价值综合利用,以大豆蛋白为核心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通过“大豆-低温豆粕及油脂-大豆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的产业模式,公司实现了产业由深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通过向上游低温豆粕及油脂延伸,公司既保证了低温豆粕供给的质量及稳定性,又有效控制了低温豆粕成本;通过大豆膳食纤维的生产,公司实现了对大豆蛋白生产残料的综合利用,产业附加值进一步提升。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依旧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形势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立足既定发展战略,细致梳理各业务目标环节,聚焦主业,审慎研判,分段实施战略规划,从内部管理、工艺优化、质量控制、应用研发、客户服务等关键点着手,扎实提升内在基础经营能力,为企业应对外部挑战及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4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稳定主营业务,实施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面对主要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不利因素,公司从工艺改造、产量提升及能源降耗入手,持续开展生产设备改造及产品工艺优化,调整工艺参数,不断释放产能潜力,主要产品产量均实现同比增长,工艺创新与节能降耗并举,基本完成预定生产目标的同时实现了综合成本明显下降。 (二) 优化组织结构,规范内部管理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内部组织良性沟通,规范各业务板块工作流程,提高各业务条线运行效率,公司于2024上半年度持续开展部门工作流程优化及内控制度梳理,重新修订了内控管理制度及考核指标,将年度目标进一步细致分解,激发工作效率,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同时,公司围绕生产、销售、财务、采购、研发、品控等进行合理化改进,加强人才引进及培养,改善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提升部门工作效率及人才资源配置,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三) 保质保量、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保证募投项目顺利竣工投产是公司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公司将三个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工程建设,抢抓工期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前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均按规划建设进度正常施工,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已基本完成,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按照正常施工进度,“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浓缩蛋白车间和“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预计2024年9月份完工,“年产3万吨大豆拉丝蛋白扩建项目”预计2025年3月份完工。 (四) 加强市场开发,实施营销突破 今年以来,由于国际国内市场整体消费需求不旺,行业竞争呈现白热化状态,对此,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努力提高市场销量。内部管理上,公司实施部门及岗位优化,提高员工积极性,对外营销中,公司加强与客户沟通,提高售后服务,既保持了原有市场的稳定又开拓了新客户;国际市场开发继续稳步推进,部分高端市场产品销量继续增长。 (五) 推进产品创新,加快可研成果转化 围绕既定科研目标,公司针对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产品研发、产品应用和市场服务工作。其中开展高吸水凝胶型大豆分离蛋白的研究开发、植物基饮料专用大豆分离蛋白和蛋白肽领域专用大豆分离蛋白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均取得较大进展。大豆蛋白应用于肠类、休闲食品类、植物基饮料等领域的研究有序推进,为进一步进行工艺配方优化奠定了基础。另外,公司积极开展研发平台和项目申报,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省工业设计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好品山东等申报工作及多项发明专利及论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下降,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减少及期末未到结算周期,应付货款大幅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支付项目款项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通过银行借款获得资金减少,以及分红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企业运营发展的重中之重。 公司历来注重食品安全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建立了一套成熟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并通过 ISO9001、ISO22000及 HACCP等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未来如果公司因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原因、不可抗力等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将可能面临索赔或处罚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声誉、持续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新产品开发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及饮食结构的改变,消费者对食品品质与营养含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国内居民饮食消费习惯的改变和豆制品类休闲食品的兴起,对公司产品开发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研发方向与下游需求出现偏差,或因研发进程缓慢导致新产品开发力度及推广不及预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经多年努力经营,公司在大豆蛋白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长业绩,但随着大豆蛋白行业巨大市场空间吸引下公司面临行业内其他企业、新进入者、境外实力较强大豆蛋白生产企业的挑战,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非转基因大豆,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大豆价格发生较大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无法及时转嫁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完备的生产安全控制体系不仅是员工人身安全的保障,也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实践中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如果公司不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未来存在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从而使公司面临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6、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且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公司存在未来生产过程中因工作疏忽等原因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从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罚款、限令停产等处罚,对公司声誉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嘉华股份 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有 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废水采用连续排放,流量稳定。公司具备完善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了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能源租赁运营的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为热电联产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排污口设置并达标排放,同时按规定设置取样口,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公司各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环保法、环评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环评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废水主要监控指标COD、氨氮;废气主要监控指标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石膏等其它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嘉华股份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80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沉淀+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纳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公司注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废气、废水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2)嘉华能源 嘉华能源及其租赁运营的莘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注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新建投运环保设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工程和在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安装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手续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且依法申请了《排污许可证》。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组织人员对排污许可证进行检查,污泥掺烧处置项目环评已通过验收,并在网上备案。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了全员的环保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演练效果进行归纳总结;同时完善预案内容,对相关措施进行及时的修订,保证环境应急预案适应性、时效性;及时补充环境应急物资;建立了培训演练档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了全员的环保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演练效果进行了总结,同时完善预案内容,对相关措施进行了及时的修订,保证环境应急预案适应性、时效性,及时补充环境应急物资,建立了培训演练档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分别编制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自测工作。报告期内监测工作完全符合《自行监测方案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山东省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在公司内部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多年持续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备注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及吴洪祥近亲属吴洪力、黄瑞华近亲属赵冬杰、赵珂欣、张效伟近亲属陈春 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 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 等强制性规定。 2、公司董事吴洪祥、张效伟、李广庆、田丰、赵冬杰,监事贾辉、任银朝、王才立,高级管理人员李吉军、曹连锋、安志国、张钊、李乃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实际控制人及近亲属适用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发行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 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3、公司原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发行人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减持行为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企业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知公告、备案等的规 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企业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企业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4、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 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减持行为发生时对本人/本企业具有强制性效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数量、比例、通 知公告、备案等的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本企业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本企业自愿遵守该等 强制性规定。 备注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原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和原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 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2、本人/本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嘉华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 本企业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 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 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作为嘉华股份的股东,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 程序。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嘉华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嘉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本企业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 内予以纠正;(2)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6、本承诺函自本人/本企业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嘉华股份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本企业被认定为嘉华股 份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备注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原实际控股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承诺: 1、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的职权,不利用作为发行人主要股 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2、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4、本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 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如未来存在与本人有直接及间接控制关系的任何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公司,本人亦承诺该等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 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7、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4: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下同)情形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仅限在公司 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 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 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 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 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需)。 本公司董事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资金来源为实际控 制人的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分红等。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分红的20%,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 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不高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 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 方可聘任。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1)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 2、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洪祥、黄瑞华、张效伟、李广庆、贾辉、高泽林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下同)情形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分红的20%,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增持股份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冬杰、田丰、李吉军、曹连锋、安志国、张钊、李乃雨承诺: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下同)情形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将自稳定股 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本人 上年度从公司领取 税后收入的20%,不高于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备注 5: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短期内无法显现,因此可能存在发行 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下降的情况。为降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 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销售 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3、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大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 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 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