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电股份(60018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光电股份: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84 公司简称: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崔东旭、总经理陈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浩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风险因素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请查阅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军工企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对于军工涉密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13 第六节 重要事项................................................................................................................1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2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2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防务产品当期履约交付产品减少,影响公司军品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当期经营业绩同比较大下滑;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受部分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影响,订单逐步增加,影响公司民品营业收入同比增幅31.92%,但受传统终端光学市场竞争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影响当期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以上综合影响公司净利润、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降低,同时因公司当期扣非项目同比增加,影响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降低幅度超过扣非前各项指标的同比降低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军品紧盯产品结算进度,收到现金货款增加,同时生产物资现金采购支出同比减少,影响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0.73亿元)同比增加现金净流入4.07亿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防务和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两大板块,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防务业务主要包括以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为代表的光电防务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由西光防务开展。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主要包括光学玻璃材料及压型件、精密模压件、红外镜头等光学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由新华光公司开展。 1.防务行业 (1)所属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防务业务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行业市场概况 防务行业主要负责国家武器装备的生产和军队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是国家安全的支柱,行业的发展主要受国家政策与战略导向、国际环境与安全形势、经济与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防务行业发展态势如下,国防预算增长支撑防务行业发展,二十大报告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进程推动光电防务发展,现代战争逐步由机械化战争演变为信息化、智能化战争,传统武器装备在战争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减弱,而电子信息装备则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大型武器系统领域,处于军工产业链下游,对相关业务资质有较高要求,行业内的参与者主要为各大军工央企集团下属的各型号总体研制单位;公司参与具有导弹发射功能的大型武器系统试制和生产已有20多年,目前已覆盖多种型号并形成族群化发展,是我国陆军主战装备总装生产单位;公司该领域内的代表产品多次参加国家大型阅兵活动和军展并多次得到国家表彰,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在细分行业内处于主导地位。精确制导导引头领域,除公司外,行业主要由各大央企军工集团及其下属院所主导;公司在精确制导导引头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尤其在激光制导及其拓展技术上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能力,具有完整的研发试制、加工、装配与测试生产链;目前,公司已形成不同口径的激光末制导炮弹导引头、机载空地激光末制导导弹导引头和机载激光末制导炸弹导引头,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光电信息装备领域,公司在光电信息装备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沉淀,部分产品得到广泛列装和应用,其中,公司地面光电信息产品的战技指标和技术水平能够代表先进水平,在技术、产能和质量上相比竞争对手具有优势。 2.光电材料与元器件行业 (1)所属行业分类 公司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普通光学玻璃材料、高性能光学玻璃材料、红外硫系光学玻璃材料、压型件、精密模压件及红外镜头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的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属于制造业中的光学玻璃制造(C3052)。 (2)行业市场概况 光学材料是光学材料与元器件产业的基础,包括光学玻璃、光学塑料及光学晶体等材料,以光学玻璃为例,按照交货形式的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光学玻璃毛坯料、切割件及压型胚料等。 由光学玻璃等材料加工可制成各种球面、非球面、平面、异型透镜、棱镜、反射镜、滤光片、光栅等引起反射、折射、分光、滤光、成像、传输等作用的光学元件,并经与其他电子器件、连接件等集成组装成光学器件或光学模组。 (3)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光学材料是整个光学产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处于成熟期,全球光学玻璃市场呈现竞争加剧的基本态势。国内光学玻璃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高端产品由于技术门槛高,主要由少数几家厂商生产,具有一定垄断性,中低端产品技术门槛较低故民营参与者较多。 公司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的经营主体是新华光公司。新华光公司作为兵器集团唯一一家光学玻璃生产企业,是我国最大的光学玻璃生产基地之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在光电材料的生产技术和综合研制能力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防务产品:公司防务产品的采购物资主要有成件、外协件及常规原材料等,种类繁多,涉及面广;防务产品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为所属行业内通用模式,影响该生产模式的主要因素为国家武器装备领域的整体部署,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销售模式如下,公司防务产品包括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具有研制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参与单位多等特点;光电防务企业大体可分为总装单位、配套单位两大类,其中总装单位负责产品总装总调工作,配套单位负责分系统、装备或元器件的研制生产。 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公司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石英砂、碳酸钠、碳酸钾等,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公司根据产品生产需求及原材料库存情况及时安排采购,以应对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采取“以产定采”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生产特点为连续不间断熔炼生产,原料经过配料工序后,进入熔炼炉熔炼,出炉后,经成型、冷却、退火、检验、包装产品入库,为行业内通用模式。新华光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包括通用型产品(光学玻璃)和定制化产品(光学元器件),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各光学企业,新华光公司产品价格以材料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运费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防务业务持续优化完善技术体系图谱,完成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难关攻克,显示组件产品荣获国防科技工业技术进步特等奖;重点科研项目按照计划节点推进,部分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科研项目竞标成功。 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加大非球面精密模压产品市场开拓和技术开发力度,已与部分镜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了其合格供方审核并批量供货,同时积极进行新客户的打样验证;拓展红外镜头业务,完成头部企业合格供方认证,推进其他合格供方认证工作;逐步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新华光公司入选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433万元,同比降低30.98%;实现归母净利润642万元,同比降低80.10%;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39万元,同比减少104.56%。主要原因一是防务产品当期履约交付减少,上半年西光防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3.84%,进而影响西光防务当期净利润同比较大下滑;二是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受部分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影响,订单增长,上半年新华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1.92%,但受传统终端光学市场竞争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影响新华光公司当期净利润同比下降;三是因当期扣非项目同比增加,影响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每股收益同比降幅超过扣非前指标的同比降幅。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紧盯产品结算进度,收到现金货款增加,同时生产物资现金采购支出同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17万元,同比增加现金净流入4.07亿元。 下半年,西光防务将紧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加快在研重点产品的市场化应用进程,开拓防务产品在多平台领域的应用,统筹抓好科研生产组织全过程管控,持续推动装备保供能力提升。新华光公司将深入实施多元化营销,持续开拓下游战略客户,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加强成本控制,加大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持续加大高端光学材料生产比重,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防务产品当期履约交付减少影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变动影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薪酬和样品费用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薪酬同比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按研发进度有序投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收到产品现金货款增加,采购现金支出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产业园设备采购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持平。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防务产品当期履约交付减少,上半年西光防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3.84%,进而影响西光防务当期净利润同比较大下滑;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受部分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影响,订单增长,上半年新华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1.92%,但受传统终端光学市场竞争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影响新华光公司当期净利润同比下降。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末,公司存在受限资产,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6月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23,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2024年6月末,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4年6月末,公司参股的投资企业华光小原公司和导引公司当年均经营盈利。上半年收到华光小原公司现金分红35.7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科技创新不足风险:在科研项目研制过程中,可能会因技术能力不足及项目配套滞后等原因导致项目研制进度达不到总体要求;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因技术不成熟、市场需求不匹配等,导致新产品转化效果达不到预期水平。应对措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做好与总体单位实时沟通,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积极走访外部市场,了解新市场、新领域、新平台拓展能力,增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项目。 2、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风险:因计划需求变动或调整,影响采购计划的准确性;供应商因其它因素不能按期供货,影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应对措施:一是跟进供方生产能力和排产进度,协调外协加工,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二是跟进总体单位技术状态变更,督促技术状态替代方案按计划实施。 3、现金流风险:在货款回收过程中,可能会因回收不及时导致新华光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应对措施:一是每月定期对客户回款情况、逾期情况、发出商品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应收账款考核管理办法》进行逾期、发出商品考核;二是每月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信用额度分析,识别风险客户;三是将存货年度预算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并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废水方面:新华光公司共有废水排放口1个,主要有玻璃冷却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其中,振磨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样品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水经离心机过滤后循环使用。公司总口废水经第三方监测,废水中 PH、COD、氨氮、SS、石油类、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的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经核算,2024上半年COD排放总量符合环评要求。 废气方面:新华光公司共有废气排放口5个,其中配料废气排放口3个,主要排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和砷及其化合物,采用布袋式除尘器和滤筒式除尘器处理;熔炼废气排放口1个,主要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采用布袋式除尘器、碱喷淋处理;室内换气排气口1个,主要排放颗粒物,采用水喷淋处理。上述废气均通过排气筒排放,经第三方监测及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检测,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要求。经核算,2024上半年度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氟化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要求。 固体废物方面:新华光公司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废耐火材料、碳化硅泥等。废玻璃作熟料直接回炉作为熔炼原料或收集变卖;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碳化硅泥交由第三方进行资源化回用。 危废方面:2024年3月,新华光公司进行危废转移工作,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物、废试剂瓶、含铅/砷污泥、含铅/砷滤芯、含铅除尘灰和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等共计6.92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噪声方面:新华光公司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车间的除尘设备电机、玻璃切割机、轴流离心风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搭建隔音棚、采用隔音棉等方式,以减少噪声,使其噪声值对周围环境没有明显影响。2024年1月、6月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报告期内新华光公司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2类排放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新华光公司共有废气处理设施11套,其中1套为碱喷淋系统、2套为水喷淋系统、2套为滤筒式除尘器、6套为布袋式除尘器。由专人负责每日进行点检,正常运行,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新华光公司提交了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新华光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具有完善的环保机构和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台账齐全规范;新华光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地方生态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新华光公司采用第三方监测与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每年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废水、废气及噪声监测。同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实现了大气污染物的实时监测,经监测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光防务公司为非重点排污单位,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已完成绿色工厂绿码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填报信息通过湖北省审核,工信部正在审核中。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重视环境保护为己任,在生产中始终坚持节能减排的策略,充分贯彻绿色发展的理念。通过实施工艺改进、设备升级、管理深化等多维度举措,扎实推进绿色生产制造,稳步落实低碳生产,新华光公司被推荐为国家级“绿色工厂”。通过强化员工环保知识教育,细化办公生产用电管理,借助无纸化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实现企业与环境的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半年,公司慰问组赴陕西省安塞区砖窑湾镇山王河村进行春节慰问活动,对困难群众送去粮、油和慰问金,同时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召开座谈会,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整合帮扶资源、拓展帮扶思路、丰富帮扶方式,不断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证监会、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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