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601107):四川成渝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创投”)购买其所持有的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8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经核查,上市公司 A股股票自 2024年 8月 1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指数(代码:000001.SH)及同期同行业板块(高速公路(申万)指数,851731.SL)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 A股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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