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8337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9:36:02 中财网
原标题:惠同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371,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3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张冶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龙梅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371,2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 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7,208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傅怡堃、黄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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