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834033):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4-073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6日,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化学”)发行普通股1,500万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4.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15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6.37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99万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8-45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概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 1、“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变更投资金额的原因 公司“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旨在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提升定制化服务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实施过程中,对于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公司始终坚持节约和谨慎的原则。截止目前,公司根据研发实际进展情况,完成了相关实验设备的采购工作,基本满足现阶段研发需求。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缺口。“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变更后拟投资金额为8,000万元,若未来该项目有其他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 2、“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变更投资金额并追加自有资金投资的原因 由于前期受产线工艺设计优化等因素的影响,“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建安成本有所提高;同时,为提升企业生产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并提升环保处理能力,公司增加了DCS系统、连续精馏系统、环保系统。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增至18,000万元,比原投资总额13,000万元增加了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拟从“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调入,剩余资金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最终项目的总投资额以项目竣工决算为准。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减“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000万元,增加至“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8,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8,000万元。 2、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对“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预计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拟从“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调入,剩余资金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调整后,“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15,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8,000万元。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1、多项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利好项目建设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特种表面活性剂相关行业发展,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以改善行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年产 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生产的特种表面活性剂产品以及主要应用领域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该项目为工信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推动石化化工与冶金行业耦合发展的具体体现,符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印发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中“行业将加快建设现代化石油和化学工业体系,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国表面活性剂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表面活性剂行业鼓励的“绿色表面活性剂”及“特殊功能高效工业表面活性剂”的发展方向。 2、良好的市场口碑与优质的客户资源为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因建安成本提升同时增加相关设备购置,“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增加,但整体产能规模保持不变,主要是为提升企业生产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并提升环保处理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国际市场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赖,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远销智利、刚果(金)、赞比亚、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与必和必拓、智利国家铜业、嘉能可、美国自由港、宁德时代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服务客户,保障长期合作关系,而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亦可为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可靠保障。 3、丰富的技术研发积累及生产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牢固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特种表面活性剂的产品研发、生产设备运用、生产线设计和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金属萃取技术、矿物浮选技术、电解电镀酸雾处理技术等为技术核心,以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为技术导向,以合成技术和定制化配方技术为实现手段,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最终目的的技术研发体系,并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及生产运营管理团队。完备的技术研发体系及生产运营经验,为“年产2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奠定牢固基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可行性。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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