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300627):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20:20:50 中财网
原标题:华测导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袁本银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占武先生和孙梦婷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坤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本银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占武先生和孙梦婷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1
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27,811,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1%)的股东尚坤投资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但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91%);持有公司股份558,628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袁本银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但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6%);持有公司股份204,390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占武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但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3%);持有公司股份55,132股的高级管理人员孙梦婷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但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本银、高占武、孙梦婷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职务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尚坤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27,811,1815.0981%
袁本银董事、副总经理558,6280.1024%
高占武财务总监204,3900.0375%
孙梦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5,1320.0101%
合计28,629,3315.248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原因减持 2 方式股份来源计划减 持股份 数量不 超过 3 (股)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减持价格
自身 经营 需要大宗交 易或集 中竞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之前 持有的股份 (包含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部 分)1,250,0000.2291%按照大宗交易的相关 规定(有价格涨跌幅限 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 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 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 格范围内确定),以及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确定
个人 资金 需求集中竞 价股权激励计 划、二级市场 买入(包含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部分)139,6000.0256%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
个人 资金 需求集中竞 价股权激励计划 (包含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的部分)51,0000.0093%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
个人 资金 需求集中竞 价股权激励计 划、二级市场 买入(包含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部分)13,6000.0025%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
---1,454,2004 0.2666%-

2
尚坤投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上述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3
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股东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尚坤投资在公司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发行前尚坤投资对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合伙企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

(3)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伙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本合伙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2)本合伙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4)本合伙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但若本合伙企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本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若本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导致本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受让方应当在本合伙企业该次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函第五条的规定。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8)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尚坤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袁本银先生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袁本银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高占武先生、孙梦婷女士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高占武先生、孙梦婷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尚坤投资、袁本银先生、高占武先生、孙梦婷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尚坤投资、袁本银先生、高占武先生、孙梦婷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尚坤投资、袁本银先生、高占武先生、孙梦婷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敦促尚坤投资、袁本银先生、高占武先生、孙梦婷女士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尚坤投资、袁本银、高占武、孙梦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