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20:51:11 中财网
原标题:中船汉光: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4-045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
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已连续 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
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
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8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
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
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
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
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
收费26,115.39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
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
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 时间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洪权2004年2007年2012年
石宁2007年2012年2011年
李玉平2003年2007年201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权

上市公司名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宁

上市公司名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玉平

上市公司名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中标
价合计为人民币5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8.33%,其
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
计服务12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
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
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
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
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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