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4-047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2日召开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 9月 2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2日(星期一)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1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河北汉光重工 有限责任公司、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船资本控股(天 津)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该等议案须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 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方 式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 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 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的方式办理登 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件请于 2024年8月27 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函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尚壁东街8号证券 部 邮政编码:056000 联系电话:0310-806666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冬雪、张兰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47”, 投票简称为“汉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2日 (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 (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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