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宁科(600165):*ST宁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宁科:*ST宁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65 公司简称:*ST宁科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胡春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昌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_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_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由“0951-6898221”变更为“0952-3671243”,传真由“0951-6898015”变更为“0952-367124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4)。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C2832) 1、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细分行业属于 C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83生物基材料制造——2832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分类代码 C2832)。 长链二元酸,通常是指直碳链两端均为羧基的有机化合物,通常将碳链上原子数量达到或超过十的二元酸称为长链二元酸。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式分为化学法和生物法。传统市场多以化学法生产为主,核心生产技术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手中,生产条件苛刻且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在方心芳院士的带领下开展微生物发酵法生产长链二元酸的研究工作,经过三代科学家近五十年的努力,微生物发酵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绿色化学产业,我国一跃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利用生物法规模化生产长链二元酸的国家。与传统化学法相比,生物法生产条件温和,常温常压生产,环境友好,无重大风险源,生产成本低。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绿色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生物法长链二元酸产品凭借生产工艺等优势已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长链二元酸作为生物基新材料的主要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高端能源、新能源汽车、化工、轻工、农业、医药、液晶材料、军工、航空航天等数十个高新科技材料行业,其应用领域主要为生产长碳链聚酰胺,并适用于高档热熔胶、耐寒性增塑剂、表面处理剂、高级润滑油、合成香料等多个领域,长链二元酸下游衍生产品众多,消费结构呈多元化趋势。“十四五”时期,中国长链尼龙行业将围绕汽车轻量化、家电智能化、电子电气微型化等领域在轻量化、高透波、高强度、耐高温、密封等方面的要求,加大创新发展力度,推出符合行业快速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随着中美贸易战的不确定性,整个长链尼龙行业也将加大原材料加工及检测设备的国产化率,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相关原材料和设备的国产化率提高,随着长链尼龙等行业的规模逐渐扩大,作为长链尼龙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未来长链二元酸的市场份额处于持续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主营业务为长链二元酸的生产及销售,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新材应用第三代生物法规模化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的水相提取纯化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无有机溶剂使用,避免了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的污染及相应产生的碳排放量,是国家倡导的绿色化学新材料,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应用前景广阔,市场关注度高。 (2)经营模式 ①销售模式 采取直销、经销与代销相结合的混合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种。 ②采购模式 根据内控制度及流程,在主要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选取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择优采购,可有效控制成本并保持原材料稳定供应。 ③生产模式 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生产部门结合实际产能、原材料库存及生产适应状况等因素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④盈利模式 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通过直销、经销、代销相结合的混合销售模式,利用不同销售模式的特点同时向国内外市场各应用领域的客户销售产品,获得利润。 (二)其他煤炭加工——煤质活性炭制造(C2529) 1、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辉环保细分行业属于 C制造业——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2煤炭加工——2529其他煤炭加工——煤质活性炭制造(分类代码 C2529)。 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 20世纪 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生产国,活性炭按材质可分为煤质活性炭、木质活性炭两大类。活性炭行业正朝着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行业发展。 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高适应性和高化学稳定性的优良碳基吸附材料,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且短期内缺乏强有力的替代产品,如下游需求出现快速增长,本行业将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意识的增强,活性炭行业的应用领域将会不断拓展,水处理、空气净化、汽车应用、溶剂与废气回收等领域对活性炭的需求将会有所扩大。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要求日益提高,会进一步促进活性炭产品的需求。 2、主要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辉环保是一家从事煤质活性炭生产及销售的企业,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 5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三板。华辉环保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活性炭生产装置、特殊产品、节能技术等方面专利 43项。华辉环保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六大类活性炭产品。主要用于水处理、气体处理、化工冶炼、催化、制药、汽车及溶剂回收、脱色精制等领域。 (2)经营模式 ①销售模式 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②采购模式 原材料(洗精煤、焦油、沥青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辅助材料(包装袋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能源采购采用“预付与先使用后结算相结合”的模式。 ③生产模式 主要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 ④盈利模式 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依据自身销售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为各应用领域的客户提供各类煤质活性炭产品,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获得利润。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C2832) 中科新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生物法长链二元酸规模化生产工艺技术,具有“新菌种、新原料、新工艺”的特点。独有的生产菌株和发酵控制技术,使发酵单元产酸效率达到了行业水平;独有的水相提纯工艺,生产全程无有机溶剂污染,生产过程清洁环保;水相提取纯化工艺能够生产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自主研发设计的发酵反应器满足新工艺、新技术规模生产的工艺控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1、技术优势 为进一步稳定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在研究了市场需求和总结前期生产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菌种培育、培养基优化、发酵过程控制方法、提纯技术的基础理论,并结合新技术应用,开展了大量创新性的试验研究。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的生物法长链二元酸产业化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了全过程生产技术系统优化,形成了简捷、高效、更加环保的新一代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生产技术。新生产技术的应用使发酵生产效率已超过设计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废水、废渣排放量下降,新一代生产技术的环保优势进一步显现。自主设计的发酵反应器工况条件较好的满足新工艺、新技术放大生产后的工艺控制要求,经过技术研发改进和生产验证,中科新材通过发酵调控手段和工艺改进后独有的生产菌株和发酵控制技术,使发酵单元产酸效率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提高发酵生产效率提供了技术保障。 2、原料及能源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在宁夏当地及周边供应量充足、运距短,为公司稳定生产聚合级长链二元酸提供了基础保障条件;公司所在地区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价格较其他地区具有价格优势。 3、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生产技术的环保优势 生产技术“一体化”全面设计了分类处理方案,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核心单元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单位产品原料和能源消耗下降,生产全过程无有机溶剂使用及排放。符合低碳减排、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趋势。 4、成本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新技术应用、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当地原料和能源价格的优势进一步降低成本。 5、设备优势 自主设计的发酵反应器工况条件较好的满足新工艺、新技术放大生产后的工艺控制要求,通过技术研发改进和生产验证,中科新材独有的生产菌株和发酵控制技术,使发酵单元产酸效率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提高发酵生产效率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其他煤炭加工——煤质活性炭制造(C2529) 华辉环保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六大类活性炭产品。其中车载油气回收炭和脱汞炭是华辉环保的专利技术。华辉环保还可根据产品及客户的需求来调整微孔、过渡孔(中孔)乃至大孔的分配比例,充分满足各类顾客对产品所提出的要求和服务。华辉环保的管理团队具有多年从事煤质活性炭的生产、技术、管理的丰富经验,华辉环保现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和发明专利技术在生产中得到应用。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科新材因流动资金不足,于 2024年 2月 7日至 2024年 4月 27日期间临时停产,为协助中科新材尽快恢复生产,纾困帮扶领导小组协调投资人向纾困平台创衍公司补充 2,500万元纾困资金。此外,公司、中科新材与莱阳城投及其设立的纾困平台淐宁化工签订了《纾困帮扶合作协议书》,莱阳城投提供 4,500万元的纾困资金支持。中科新材于 2024年 4月 28日恢复小批量试产,试产的产量较低,产能未能充分释放,生产恢复工作仍在进行,累计折旧等固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计提导致亏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868.24万元,净利润-15,259.47万元。 (二)其他煤炭加工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华辉环保积极开拓客户,出口量有所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受主要原材料洗精煤、焦油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毛利率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0,633.75万元,净利润-66.03万元。 (三)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持有黄河银行股权 14,112.84万股,持股比例 8.82%,2015年起在黄河银行派驻董事,能够对黄河银行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黄河银行股权投资。报告期内,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41.04万元。因中科新材借款诉讼,被强制执行公司持有黄河银行 3,586万股的股份,产生投资亏损 6,529.03万元。因公司持有黄河银行股权变动以及委派董事辞职等原因,公司对黄河银行经营决策无法再施加重大影响。公司对黄河银行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投资亏损 19,166.2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中科新材从2024年2月7日起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2、公司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3、为进一步对中科新材予以帮扶,创衍公司与中科新材签署了《纾困帮扶合作补充协议书》,将纾困帮扶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纾困帮扶合作补充协议书>暨子公司纾困帮扶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4、因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5、为进一步推动中科新材复工复产,公司、中科新材与莱阳城投及其设立的纾困平台淐宁化工签订了《纾困帮扶合作协议书》,莱阳城投提供4,500万元的纾困资金支持,并派出团队提供全面纾困帮扶。 6、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石嘴山中院关于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及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决定书》,同意对公司、中科新材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 7、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3,586万股的股份已过户至黄河银行名下,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529.03万元;参股黄河银行股权由于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导致减少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1.92亿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6、临2024-104)。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支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自非关联方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中科新材借款诉讼,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股权被强制执行 3,586万股,强制执行价格3.017元/股,该部分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7,347.99万元,权益法核算确认其他权益变动1,120.93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156.95万元。上述股权的强制执行产生投资亏损 6,529.03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6)。 (2)因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股权变动以及公司委派董事辞职等原因,公司对黄河银行经营决策无法再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于 2024年 6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对黄河银行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该部分对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50,925.69万元,权益法核算确认其他权益变动 3,290.53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460.73万元。 公司参照前期被强制执行价格 3.017元/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 31,759.47万元。上述会计核算办法的变更产生投资亏损 19,166.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4)。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原因系支付货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黄河银行股权变动及委派的董事辞职等原因,公司不再满足权益法核算,将持有的黄河银行股权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应收款项减少,主要原因系取得销售回款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华辉环保支付货款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黄河银行股权变动及委派的董事辞职等原因,公司不再满足权益法核算,将持有的黄河银行股权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计提预付郑州大学技术转让款减值准备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职工薪酬延期支付所致。 合同负债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华辉环保预收货款发货结转所致。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的长期借款债权人已宣告提前到期,将其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黄河银行股权变动及委派的董事辞职等原因,公司不再满足权益法核算,将持有的黄河银行股权已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长链二元酸及煤质活性炭存在产品外销的情形,外销地区包括北美、欧盟等地区,因中美贸易摩擦,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保证优质客户的稳定性,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调整产品品种结构,进一步提高利润空间较大产品的销售量。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长链二元酸主要原材料烷烃价格随市场油价联动,煤质活性炭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提高,对主要原材料价格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适时调整采购模式,适用合理科学的采购机制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财政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从事长链二元酸及煤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业务及贸易业务,享受的财政补贴一部分补贴具有持续性、一部分补助为一次性补助,政府补助资金的取得受限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旦相关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产品品质,进一步加强公司盈利能力。 4、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技术人员队伍的专业组合、技术传承和持续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公司近年来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阶段通过引进、培养、项目激励等措施建立了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技术研发队伍。但不排除其他生物化工企业提供的薪酬、福利、待遇吸引公司人才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技术人才流失,而公司又不能及时补充相关技术人员,则可能带来研发进程放缓的风险。 (2)核心技术外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的外流可能会带来公司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核心技术保密工作;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完善用人机制和发展平台,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 5、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应对措施: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2)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①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生产恢复方面,公司的生产恢复工作仍在进行,试产的产量较低,离完成真正意义的复工复产仍有相当差距。公司最终能否彻底完成复工复产,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性。 ②因公司 2021年至 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亦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应对措施:地方政府成立纾困帮扶领导小组并下设清算组负责落实纾困帮扶及司法重整的整体方案,纾困帮扶领导小组协调投资人向纾困平台补充纾困资金,专款专用于中科新材恢复生产,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正在积极寻求与具有同行业背景且具备深厚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合作方开展生产经营合作。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2月 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江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选举胡春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3年 5月 31日、2024年 5月 1日、2024年 6月 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娄亦捷先生、申屠宝卿女士、岳修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6月 1日、2024年 5月 7日、2024年 6月 12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2、临2024-050、临 2024-087)。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授权公司董事祝灿庭暂代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祝灿庭先生暂代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祝灿庭先生公司总经理,聘任余耀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选举徐敏女士、历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6月 8日、2024年 6月 12日、2024年 6月 28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临 2024-082、临 2024-083、临 2024-087、临 2024-098)。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的 2024年全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报告期内,中科新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底线。 公司累计投资近 4亿元建设环保“三废”治理系统设施,其中生物发酵尾气采用国内先进分子筛转轮浓缩+高温氧化燃烧技术,高盐废水二级蒸发浓缩+热解碳化技术回收冷凝水进行生产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同时回收盐作为副产品外售。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设置了污染排放口并做到达标排放。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具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三废”排放符合有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主要排放口共三个:100m烟囱(DA001)厂区北侧、60m烟囱(DA002)厂区西北侧、污水总排口(DW001)厂区东侧。 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二级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排污权主要污染物与核定排放量: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链二元酸发酵尾气处理系统:旋风分离塔+水喷淋塔+除湿塔+分子筛吸附浓缩已建设运行。 长链二元酸干燥尾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已建设运行。 长链二元酸提纯、提取尾气处理系统: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已建设运行。 硫酸钠干燥尾气系统:布袋除尘器已建设运行。 生物肥尾气系统:水幕除尘+锅炉配风、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已建设运行。 锅炉尾气处理系统:电袋除尘、炉内喷钙+石灰石-石膏脱硫、低氮燃烧技+SNCR+SCR脱硝、袋式除尘器已建设运行。 污水尾气处理系统:加盖收集+生物脱臭+送锅炉配风已建设运行。 全厂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混凝沉淀池+预处理+预酸化+IC厌氧+A/O池+二沉池+臭氧氧化已建设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于 2019年 3月 29日取得《关于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石环函[2019]21号),于 2021年 5月 18日取得《关于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0吨/年活性炭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表[2021]11号),于 2022年 12月 12日取得《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2x25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表[2022]08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已委托第三方对中科新材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40205-2022-004-M),并按照预案要求及预案内容定期对中科新材员工进行培训、演练,以便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已按照环评要求编制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季度监测,调试期间各项排污指标均为合格,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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