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百克生物(688276):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6:05:47 中财网
原标题: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76 公司简称:百克生物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百克生物688276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喆佟雪莲
电话0431-818715430431-81871518
办公地址朝阳区卓越大街138号朝阳区卓越大街13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5,134,947,613.335,046,237,662.74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8,218,253.314,020,361,575.992.4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618,401,246.78559,644,250.741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04,496.66111,383,440.432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35,306,050.79106,429,817.062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04,476.9874,467,225.9913.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73.08增加0.2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27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2722.2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8317.51减少3.68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12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 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 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1.46171,488,182000
孔维境内自然人25.25104,448,497000
魏学宁境内自然人5.0720,954,688000
胡尚书境内自然人1.365,620,000000
陈晓辉境内自然人1.335,485,733000
王红境内自然人0.793,274,096000
长春新区产业基金投资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02,895,124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32,185,365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沪其他0.461,912,847000
冯大强境内自然人0.391,608,78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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