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68827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4号)的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84,0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35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675,944.5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4,881,5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95,794,418.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7-00002号《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在规定期限内,于2024年8月14日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在研产品研发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8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研产品研发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内部程序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使用“在研产品研发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百克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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