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15.56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97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123.93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2月 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022.11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33,022.11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00万元。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95.7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3,277.4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1,418.23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9,883.49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 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38390188000340518),2023年 9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 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广州光庭作为开户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9550880242883200123,2023年11月 8日,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共有 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4,695.7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007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应于 2023年 4月 24日前归还。公司已于 2023年 4月 17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22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8.33%,符合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2022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有关规定。2023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中。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316.3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 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项目已实际投入 1,133.98万元。 3、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 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其余部分由公司或广州光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充。上述超募资金中 9,000.00万元将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 2023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已实际投入 9,350.15万元。 (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9,973.09万元,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12,331.46万元。 (2)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部分研发类项目因研发所需场所建设进程滞后而进一步延缓,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综合考虑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十二个月至2024年12月。 (3)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 (4)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有19,910.4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69,973.09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16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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