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6:46:31 中财网
原标题:通源石油: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4-030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通源石油股票代码3001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旭王红伟 
电话029-87607465029-87607465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号人寿壹中心 A座 13层 1307号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号人寿壹中心 A座 13层 1307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550,963,496.07521,344,211.07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4,709,070.8965,220,543.92-46.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30,096,007.4660,583,947.88-5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223,914.3036,269,842.4416.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870.1134-48.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870.1134-48.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5.24%-2.6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891,463,189.031,828,972,722.01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63,104,055.701,320,274,774.903.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39,83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张国桉境内自然人10.36%61,246,6360质押16,150,000
黄建庆境内自然人1.49%8,792,1770不适用0
王骥宇境内自然人0.66%3,922,1000不适用0
孙伟杰境内自然人0.64%3,808,6060不适用0
任延忠境内自然人0.61%3,616,1782,712,133不适用0
花玉宇境内自然人0.59%3,472,4000不适用0
穆燕苓境内自然人0.59%3,462,1000不适用0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 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5%3,250,0000不适用0
张志坚境内自然人0.54%3,180,9582,385,718不适用0
张晓龙境内自然人0.51%3,036,594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张国桉与张晓龙为兄弟关系。 2.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形。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关于通源石油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的进展说明
公司参股子公司一龙恒业原股东未完成公司与其于 2018年 4月及 2018年 8月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业
绩承诺,根据协议内容,公司选择行使回购权。然而一龙恒业原股东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向公司履行股权回购对价的支
付义务,公司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日前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2024-003)。

根据裁决书所述,“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履行完毕”,然而截至规
定期限届满,一龙恒业原股东仍未履行相应义务,公司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
材料,申请对一龙恒业及原股东进行强制执行,且已经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2024)京 01执 1120号】。后续公司将积极跟进执行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一龙恒业原股东最终执行仲裁裁决的方式及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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