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1922号文《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3,3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4,160,596.0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1,587,913.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572,682.71元。上述资金于 2022年 11月 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1月 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181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工商银行常州中吴支行、交通银行常州天宁支行、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钟楼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克医疗”)与工商银行常州中吴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航精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协同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星华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号”变更为“西湖街道长秀路南侧、锦华路以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号”变更为“西湖街道长秀路南侧、锦华路以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为加强母公司对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孜航精密”)的管理,同时加强孜航精密与威克医疗业务的联动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的生产及研发效率,以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 2023年 3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孜航精密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科技产业园(武进区白鱼路西侧,谈家路南侧)”变更至东星华美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实施方式由迁建变更为租赁;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283.71万元减少至14,347.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28,283.71万元减少至 13,576.68万元。同时,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505,105.14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273,296.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20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已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273,296.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2年 12月 30日已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 38,961.5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1,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7%。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6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4年 1月 25日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 38,961.5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8,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共计 19,980.43万元,剩余额度为 219.57万元。 3、公司于 2023年 3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该议案于 2023年 3月 24日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502.29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1、2022年 12月 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 3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 11,3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同意增加 12,000万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即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 62,000万元(含本数)。 上述增加的额度及其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0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 3、2023年 12月 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64,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3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孜航精密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科技产业园(武进区白鱼路西侧,谈家路南侧)”变更至东星华美自有土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号”;实施方式由迁建变更为租赁;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28,283.71万元减少至 14,347.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28,283.71万元减少至 13,576.68万元。同时,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296.99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502.29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8月 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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