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5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 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 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 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1.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 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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