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兰州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兰州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兰州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 登记的相关手续。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兰州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100万元(暂定)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暖通技术、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暖通系统设 计、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百货、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的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100%。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兰州公司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产业布局,全面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规划,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投资设立兰州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设立兰州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 风险。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兰州公 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尚需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 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行业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未 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运营管理情况, 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建立和完善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 产管理等体系,以防范和化解应对各种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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