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及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6.90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2.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1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554.6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496.7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057.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97.79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460.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 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出国中心支行(现已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怡海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原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新账户并且原账 户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原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入新账户并且原 账户已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结构 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研发与 创新能力,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能源在线监测及智能化控制,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通过对供热运营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本项目属于运营支撑系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说明 根据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置换 118.47 万元预先投入的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3,223.76万元预先投 入的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及618.80万元预先投入的研发中心暨供 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682号)。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8日刊载于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8,893.67万元,其 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6,893.6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 入1,658.43万元),专户理财12,000.00万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另外有十六个小区全部于2022年12月30完工,于2023年正式投入使用,同比改造前年度节约燃气量172.42万立方米,节约运营费用475.03万元 [注2]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已完工六个供暖项目一个供冷项目并开始供暖,累计新增供暖面积122.99万平方米,本年新增收入1,901.52万元, 累计新增收入6,624.65万元。 [注3]由于项目整体尚未完成,整体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无法计量。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新增收入6,624.65万元 [注2]由于项目整体尚未完成,整体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无法计量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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