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30085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7:35:51 中财网
原标题:图南股份: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声 明 .................................................... 3 第二章 释 义 .................................................... 5 第三章 基本假设 .................................................. 7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 8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达成情况 ........................... 10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10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 12 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3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南股份”或“上市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图南股份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图南股份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图南股份提供,图南股份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图南股份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能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顺利完成;本激励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度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图南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图南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 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含子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业务) 骨干
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归属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 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 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 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以下基本假设而提出: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图南股份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 6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 6月 2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 7月 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 7月 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 7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年 7月6日,确定以 20.9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9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0万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五、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达成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董事会就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年 7月 6日,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 7月 8日至 2025年 7月 4日。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2.42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18位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归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 职期限。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18位 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期任 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 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及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 核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 第一 个归 2022年 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属期 2、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21%。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 第二 个归 2023年 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属期 2、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3%。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 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 3、如果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的行为,则计算考核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 计报告》(苏亚审〔2024〕 569号):公司 2023年营 业收入为 138,457.32万 元,较 2021 年增长 98.40%;2023年剔除本次 及其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33,720.13万元,较 2021 年增长 64.61%,满足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归属 安排对应考 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 个归 属期2022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21%。
 第二 个归 属期2023年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2、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53%。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以公 司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依据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 结果确认归属系数。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 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年度个人考核月均分数 高于或等于 80分 低于 80分 100% 0% 归属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 18位激励对象 2023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满足本期归属条件;1位 激励对象 2023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归属 系数为 0%,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3,250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年度个人考核月均分数高于或等于 80分低于 80分
 归属系数1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 7月 6日
(二)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2.425万股
(三)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8人
(四)授予价格:15.72元/股(调整后)
(五)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股)本次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量(万 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百分比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业务) 骨干(共 18人)44.8522.42550% 
合计44.8522.42550% 


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图南股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图南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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