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603056):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的金额 本次增加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循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式 公司2024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委托理财时,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以此选择确定具体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 (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可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发行主体财务情况,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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